时间: 2016-11-15  李进     8299

李从国:血染的强拆-贾敬龙案的五点小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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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这篇文章是我10月27日在本人的微信公众号“从国论道”发表过的(关注后可以查看证实)。今天看凤凰网说贾敬龙今天将与家属见最后一面,然后执行死刑http://news.ifeng.com/a/20161115/50258197_0.shtml。内心感慨无比,于是将这篇18天前发表的文章在这里重新再发一回。

    昨晚与几个老乡小聚,他们知道我上世纪80年代初纳雍县法院刑庭做个审判员,问我对目前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的“贾敬龙死刑立即执行案”有何看法。我说一时半会说不清,写篇微信谈几点非常不成熟甚至可以说是肤浅的小看法,或者说小感慨。

    感慨之一:没有谁能挽救贾敬龙的生命!于情,贾敬龙不该死,一万个不该。于法,由于被害人有重大过错且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判死刑没错但应该缓期执行。然而在炎黄部落贾敬龙必死无疑。因为他杀的是村支书——中国基层最大的土皇帝,是“弑君之罪”;他挑战的是权力的任性,任何与权力作对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他抗拒的是权力经济最基本的手段——土地财政,任何阻碍官家赚钱的人,都会自取灭亡。一句话,他反的是时代。而在炎黄部落,反时代的人如果犯了死罪,是绝对要立死的,没有谁能救他的命。也许在案件诉讼链条中,个别人会因为具体的案件细节之悲壮产生些许怜悯之心,但任何人也不敢提出“不立即执行的意见”。如果太阳不会从西边出的话,贾敬龙就不会活。

    感慨之二:法学家们的呼吁反映人世间良知没有泯灭。据媒体报道,包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在内的多位国内知名法学家撰文呼吁,认为贾敬龙案具有多项法定从轻理由,强烈呼吁“刀下留人”。我非常支持法学家们的呼吁,尽管他们的呼吁肯定达不到预期目的。但他们的呼吁说明人世间还是有良知的。尽管人们在无限深重的生存压力下都在唯利是图,但在公理公义道德伦理层面上,很多人还是有良知的。尽管良知在江湖的世道的天平上的重量不如一枚硬币。我们要感谢这些法学家们,祝他们身心健康长命百岁。

    感慨之三:流氓地痞控制乡村的状况不会因为贾敬龙之死而有所改观。中国著名媒体评论人、思想家梁宏达曾经在电视上公开说,中国的乡村治理几同于流氓治村,并对“流氓治村”的几个历史时期进行了生动的描述。本人认为炎黄部落的乡村治理中,亦有不少有良知的乡村领导,因此说中国农村是“流氓治村”有失偏颇,但流氓治村肯定是普遍性的。贾案受害者,就是一个中国最典型的“流氓治村”实例。为什么农村人都往城里跑,除了土地财政把人往城里撵的原因之外,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乡村的山青水秀,被一群人渣流氓地痞涂鸦了。没有任这些人渣流氓地疲在头上拉屎的忍耐,在乡村是活不下去的。而“流氓治村”是超越历史的问题,没有任何人能在现行体制下缓解(不要说根治)这个问题。贾敬龙为什么必死无疑,因为“流氓治村”不会动摇。

    感慨之四:贾敬龙是一个痴愚之人。在炎黄部落生存,忍让是最基本的策略,不知道忍让,特别是敢于与公权作对,必定是死路一条。在一个还没有文明的部落生存,学会忍让是最好的人生策略,而不会忍让,凡事总要争个道理,没有任何必要。因为这个世道不生产道理,道理从来都没有用。而拿生命,无视法律去争这个“道理”,一点必要都没有。特别是抗拒“强拆”,这是大逆不道,是反天了。你拿“反天”去争个理,必定是以卵击石,何求必。房子折了,再找地方修得了。没地方修,睡山洞总比死了强。生命无价,无视生命是最大的痴愚。

    感慨之五:“中庸”是中华文化的骨骨髓。我们生活的时代,与我们老祖宗生活的时代本质是一样的。儒家的中庸之道,是为人处事最基本的道理。看历史上、现实中的人,所有人生过得平安的人,无不是中庸之道修行得好的人。江湖和社会,都没有人格,故不要以人格去要求,更不要以情义去苛刻。我们这个伟大部落,人口多,包袱重,资源少,要养活15亿人是相当不容易的。权力社会,要认命,不要认真,中庸是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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