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省外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赴黔参会的差旅费补助标准为:
1.鸟鲁木齐、长春、沈阳、哈尔滨方向3000元/人;
2.北京方向2500 元/人;
3.上海、兰州、石家庄、郑州、济甫、南京、杭州方向2000 元/人;
4.西安、武汉、广州、厦门、海口方向1500元/人;
5.成都、长沙、南宁方向1000元/人; 6.重庆、昆明方向800元/人; 7.抵(离)筑交通补助160 元/人。 四、贯彻执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苹推进守底线走断路奔小康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7]8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13] 12号)、《貴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黔人领发[2013]5号)、《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黔人领发C2013) 8号)、《贵州省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黔人领发(2017)4 号)、《贵州省关于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黔人领发(2017)5号)等人才优惠政策,h,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人才博览会寻访并组织海外高层次人才事会,北园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执行标准每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服务费900 元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寻访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路参会且与我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实质性工作协议的,按以上标准双倍支付中介服务费 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人才博览会寻访并组织国内高层次人才参会,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服务费用其中: A 类高层次人才1200 元/人、B 类高层次人才900 元/人、C 类高层次人才500 元/人;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寻访国内高层次人才来黔参会且与我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实质性工作协议的,按以上标准双倍支付中介服务费用。(A 类高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一等奖的前3名,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首席科学家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主要负责人,世界500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日类高层次人才: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第4至6名及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心技术专家,国家有实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以及其他省,部领以上管理的商层次人才.C 类高层次人才: 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 或获得高级技师和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七、我省用人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海外人才组织提供猎头服务引进符合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产业人才条件、年收入在30 万元以上、从事核心技术技能或中层以上经营管理岗位,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协议) 的,且该单位支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海外人才组织猎头服务费用的,经该单位申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可向该用人单位支付50%的猎头服务费用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以上货币均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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